Mysteel:煤炭资源税改从价计征 中长期系利好

2014-09-30 14:33 来源: 我的钢铁网

概述:

9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12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我国资源税改革进程已经历多个阶段。2007年我国资源税改革酝酿运行,迫于通胀压力和金融危机使得改革搁浅,2010年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破冰,促使煤炭资源税改革更应该推上议程,2011年山西等煤炭高产省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各省纷纷拟定改革方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备案。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中提及要加快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而现阶段在煤炭价格不断下行,煤炭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倒逼政策加快出台步伐,因此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然是迫在眉睫也是最佳的改革时机。 

近年来资源税改革的历程

时间

政策

2011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改革,在完成油气资源税试点改革之后,煤炭资源税改革便成为当前资源税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2年

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宣布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并研究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从价计征。

2012年3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2012年我国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

2012年7月26日

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应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2012年9月13日

国家发改委批复《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发改经体[2012]2558号),提出要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制度,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加快推进煤炭等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2013年5月24日

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项目,并力求年内取得新进展。由此可以看出,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革为从价计征已无悬念。

2014年9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从量计征是定额征收,是按照煤炭的开采量,以数量确定一个税额进行计算,税额=数量×单位税额;从价计征是定率征收,是按照煤炭销售的价格、按照一个比率(如5%)来进行计算,税额=金额×税率。

从1994年开始,我国对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方式,标准为0.3~5元/吨。以目前的煤炭价格来看,资源税费不足煤价的1%改为从价计征后,资源税势必会造成煤炭企业的财务成本增加。这对于当前市场不景气,本就已经入不敷出的煤炭企业来讲更将不堪重负。 据了解,煤炭企业各种税的负担,占销售收入的21.03%,各种行政性收费的负担占到14.01%,加到一起是35.04%。而煤炭市场的格局已从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成买方市场,因此这部分财务成本很难传导到下游市场去。从这方面来看,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将加重中小煤企的成本压力,逼迫这部分产能退出市场或被整合。从中长期来看,有利于缓解当前煤炭产能过剩的格局,有利于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话语权。

我们同时也注意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中,政府总体调整方向是以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取缔查处不合规收费,以总体不增加煤炭企业负担为前提。这意味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将配套更多相关清费减负的政策出台。因此配套政策的出台以及各煤炭资源大省在资源税改革后的执行力度成为了影响后期改革效果的关键因素。

笔者认为这届政府拥有较强的执行力度,改革的目标和效果应当符合预期。若清费减负的政策陆续落地则将中长期对煤炭行业构成利好,从近期A股煤炭板块以及焦煤、动力煤期货市场也可以看出市场以及资金的追捧程度。但短期由于供需矛盾问题的突出以及进口煤炭市场的冲击,煤炭现货市场的弱势局面难有改观,我们认为煤炭价格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维持弱势盘整格局。(Mysteel.com资讯部编辑,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