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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焦炭行业运行现状及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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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期货日报消息:焦化产业是为冶金产业服务的重要基础能源原材料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稳定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既是“十二五”规划初年,也是焦炭期货上市元年。在这样一个关键时间节点上,我们需要理顺近年焦化行业运行特征,并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严峻挑战,积极把握资源和产品市场的主动权,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目标,在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方面继续努力。

一、当前国内焦炭行业基本运行状况

1.焦炭产销量持续稳定增长

中国经济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钢材需求持续增长,焦炭产量也呈逐渐递增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4年到2010年我国焦化行业总产能由2.0亿吨增加到3.9亿吨。我国焦炭产品的主要消费行业是冶金业,其中高炉炼铁、铸造、铁合金是焦炭在冶金业中的主要消费领域,其中高炉炼铁为我国焦炭最重要的消费领域,目前国内高炉炼铁约占我国焦炭消费总量的70%左右,生铁的生产成为影响我国焦炭消费最重要的因素。2004年钢铁行业消费焦炭1.5亿吨,占全国焦炭消费总量的79%。直到2007年,我国生铁和铁合金的产量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这也直接带动了对焦炭的需求增长。但在2008年,国内外经济增速下滑,钢铁行业出现了较大变化。2009年国家出台4万亿投资计划,带动钢铁等行业继续高需求拉动,焦炭生产高增长,焦炭表观消费量继续增加。到了2010年,我国焦炭表观消费量约3.843亿吨,同比增加约2962万吨,增长8.35%,是我国焦炭消费历史上消费最多的一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1—4月份我国焦炭产量为1.3565亿吨,同比增加8.0%;1—4月份表观消费量约1.3397亿吨,同比增加约878万吨,增长7%;预计2011年全年我国焦炭产量将超过4亿吨。

2.上游炼焦煤产量稳步增长,仍面临较大缺口

焦煤作为焦炭的上游原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焦炭的价格、产量和供应量。我国原煤产量波动较大,总体产量呈增长态势。2001年我国炼焦煤产量总计为5.5亿吨,自2006年以来,我国炼焦煤产量基本稳定在10亿吨/年左右。我国炼焦煤资源量约占全球炼焦煤总资源量的13%,可采储量约占16.5%,其中陕西省炼焦煤资源最多,占全国炼焦煤储量949亿吨的一半以上。我国炼焦煤及其洗精煤的生产,主要分布在山东、山西和河北等省。炼焦精煤产量以山西焦煤集团居全国首位,其次是兖州矿区。山西、山东、安徽、黑龙江、河南等省是我国的炼焦煤主产区,其中山西产量最大,2010年产量为3.4亿吨,约占全国总量的34%。山东、河南、黑龙江等省已经进入资源衰退期,炼焦煤产能提升空间有限。从增量上看,未来我国焦煤产量主要增加地区在山西、内蒙古和陕西等地区。陕晋蒙豫四地区的煤炭产量在全国的比重已经占到60%,增量贡献占到80%,未来5年陕晋蒙豫增量仍占主导。

从炼焦煤的进出口量分析,可以看出进口量越来越大而出口量越来越小的明显趋势。2000年我国炼焦煤进口量为33.9万吨,到2010年焦煤进口量已达4727万吨,增长了约138%,目前澳大利亚、蒙古、俄罗斯及印度尼西亚是我国主要焦煤进口国。与此同时,焦煤的出口量却逐渐下降,从2003年的1313万吨下降到2009年的63.6万吨。2011年冶金煤进口量较去年同期基本变化不大,但出口量有明显增多,因此2011年1—4月份冶金煤整体的净进口量有所减少。伴随着中国对于炼焦煤的大量需求,炼焦煤价格水涨船高。

我国焦煤储量并不丰富且分布不均,尤其是肥煤和瘦煤储量很少,无法满足生产需要。2005年主焦煤和肥煤缺口达2000吨,2010年缺口达4000万吨。到2015年,全国炼焦煤需求量将新增1.8亿吨,山西省炼焦煤产量新增0.8亿吨,而其他省区炼焦煤增量有限,无法满足全部需求,因此届时全国炼焦煤约有1亿吨供需缺口。在上述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提出,支持大型炼焦煤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和整合小矿业权,鼓励大型企业强强联合,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以保障炼焦煤稳定供应。还有部门在考虑研究制订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3.近年来我国焦炭出口放缓、进口增长

近几年我国焦炭出口大致经历了快速增长—平稳回落—出口低迷—恢复性回升等几个阶段,这一变化过程不但受到风云多变的国际形势影响,同时也与我国近几年频繁出台的出口政策密切相关。我国焦炭出口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200万—300万吨/年增至90年代末的1000万—1100万/年;到了2000年,我国焦炭总出口量增至1520万吨,成为全球第一焦炭大国;2001年以后,焦炭出口量有所减少,但仍达到1384万吨;2004年回升至1501万吨,到2005年又回落至1276万吨。2008年以前,我国焦炭出口量均在1400万吨/年左右,我国焦炭出口在世界焦炭出口贸易格局中举足轻重。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中国调整焦炭出口关税,从2008年8月起,我国焦炭出口关税调整为40%,导致2009年焦炭出口大幅下降至54万吨,2010年出口恢复至335万吨,约占国内总产量的0.86%。受国际钢市需求拉动,2011年焦炭出口价量齐升,形势较前两年进一步好转。在国际焦炭价格上涨、国内焦炭价格低位徘徊的影响下,今年前4个月我国焦炭累计出口168万吨,同比大幅增长348%。

与此同时,我国焦炭进口也出现了大幅增长。由于国内炼焦煤价格高企,有时甚至煤炭、焦炭价格出现倒挂,一批大中型焦化企业充分利用沿海区位优势和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以及较国内炼焦煤的价格差,积极扩大焦炭进口。据海关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累计进口焦炭9.69亿吨;2010年1—10月份,我国焦煤进口达到了3750.6万吨,较2009年同比增长33.6%,在全球焦煤贸易量中所占的比重也骤然升高到20%以上。然而,在中国增加焦煤进口的同时,也拉动炼焦煤价格不断走高,并间接推动焦炭生产成本大幅增长。

4.焦炭市场呈现“一主二辅”贸易格局

一般来说,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自产的焦炭基本上不能满足需求,每个企业均要从市场上采购一部分焦炭,其生产的焦炭总体上不会参与市场贸易,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基本上是独立焦化企业生产的焦炭。由于独立焦化企业大多位于山西、河北、山东等地,生产相对集中,尤其山西省是我国焦炭净流出最大省份,在全球焦炭领域有“世界焦炭看中国,中国焦炭看山西”一说。而钢铁企业则较为分散,因而焦炭的流通就显得较为分散。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发现,焦炭主要流向以下地区:一是河北省,该省有几百家冶金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和铸造企业,其中又以唐山地区的钢铁企业最为集中,唐山是全国焦炭流入的最大地区;二是江苏省,该省有着众多的冶金钢铁、铁合金、黑色金属企业;三是辽宁省,该省是我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是我国钢铁冶金、国防工业、航空机械、船舶制造和汽车制造的生产基地;四是山东、广西、甘肃、广东和福建,这几个省区大量采购焦炭用于本省的冶金钢铁工业和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工业。

综合我国焦炭的供需格局以及内外贸贸易情况,可将我国焦炭的物流贸易区划分为“一主二辅”3个区域,其中包含山西、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苏北)在内的华北区,包含云、贵、川和两广在内的西南及华南区,以及包含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在内的东北区。未来焦炭市场的供求关系主要取决于运输能力,铁路运输是我国煤炭运输主力,2005年到2009年铁路运煤量从10.7亿吨增加到13亿吨以上,在煤炭总产量中占比虽然略有下降,但仍维持在40%—50%。2010年上半年,国内铁路运煤量达到7.6亿吨,占煤炭总产量的比例约为50%。

5.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自2005年《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实施以来,焦化行业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改造力度,努力实现焦炉建设和改造的大型化、自动化、清洁环保化,促进了焦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加快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焦化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提升了产业集中度。2010年,云南、山西、陕西、贵州、山东、新疆、河北等14个省区淘汰落后和北京首钢搬迁等淘汰关停焦炭产能约2759.5万吨,超额完成了工信部要求各省区市2010年淘汰落后焦炉产能的任务,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焦化行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2010年,我国重点统计焦化企业炼焦工序能耗下降17.42kg标准煤/吨焦,水循环二次利用率达96.06%,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吨焦耗新水下降0.17m3/吨焦,为我国焦化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保治理、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我国焦化行业高消耗、高排放情况进一步明显改观。

二、国内焦化行业存在的问题

1.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状况暂时无法改变

近年来,我国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动焦炭行业快速发展,国内焦炭产能迅猛扩张。产能的盲目扩张使我国焦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多数焦化企业陷入经营窘境。从数据方面来看,2004年年底我国焦炭产能为2.5亿吨,2004年我国焦炭产量为1.75亿吨,当年焦炭产能就已过剩0.75亿吨;到了2009年年底,国内焦炭产能约4.2亿吨。以2009年为例,全国焦炭产能为4.2亿吨,产量3.45亿吨,而焦炭实际消费量为3亿吨,产能过剩1.2亿吨,产能利用率约71%。当年焦炭库存高达0.45亿吨,以2009年每月平均产量0.29亿吨计算,库存量比全国1个半月的焦炭产量还多。总体来说,2010年焦炭行业仍呈供大于求格局,但存在结构性特点,即钢铁企业自产焦炭供不应求,独立焦化企业产焦是供大于求,但全国总量产能供大于求的局面暂时无法改变。

2.产业集中度低,需加快推进兼并重组

近年来,一批大型钢铁企业和独立焦化企业加快了联合重组步伐,鞍钢、宝钢、武钢、河北钢铁(000709)以及旭阳煤化工、山东焦化等大型焦化集团形成,焦化产业集中度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我国焦化行业集中度总体仍然偏低,相当一批独立焦化企业产业链建设滞后,焦化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2011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研究部署了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钢铁、焦炭等重点行业近期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提出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870万吨。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这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焦化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打造煤—焦(化)—钢等上下游行业合作共赢的坚实产业链,提升焦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3.产业技术落后,需加快焦化行业绿色转型

我国焦炭生产与消费规模巨大,不仅消耗巨额的煤炭资源和能源,也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承载着巨大的资源(能源)和环保压力,因此,促进加快焦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绿色转型刻不容缓。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初步测算,2010年我国生产和消费焦炭3.8亿多吨,约占全球焦炭生产和消费总量的65%左右。生产这些焦炭,需要消耗炼焦洗精煤约5.4亿吨,而生产这些炼焦洗精煤则需要炼焦原煤8亿—9亿吨,其原煤需求量约占全国原煤总产量的27%。因此,节约使用焦炭,进而节约使用炼焦煤潜力巨大。

4.焦炭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不合理

当今发达国家95%的焦炭生产能力布局在钢铁企业内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余热等能够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利用。而我国钢铁企业用焦量虽占焦炭产量的80%左右,但只有33%的焦炭生产能力布局在钢铁联合企业内部,67%的焦炭生产能力为独立的焦化企业所有,这使得我国焦炭工业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未来应通过发展化工产品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由于我国焦化行业缺乏控制上游焦煤资源的能力,下游钢铁企业在遇到市场需求下降时,首先就会减少外部焦炭采购,国内独立的焦化企业因此处于“两头受压”状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特别是在经济周期向下波动时,这些独立焦化企业受到的直接冲击最为明显。

5.“两面夹击”,企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

由于焦化行业产能较为分散,产业集中度低,产能优势并没有转化为价格优势,尤其近几年受上游高价焦煤和下游强势钢企夹击的焦炭企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一般焦炭的原料成本占到焦炭总成本的90%以上,我们以吕梁离石焦精煤(45%)、临汾霍州肥精煤(15%)、长治郊区的廋精煤(30%)以及忻州宁武的气精煤(10%)来计算焦炭的原料成本。从下图可以知道,焦炭的原料成本基本接近焦炭的现货价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中焦化企业采购的炼焦煤价格往往比市场价格低,如果除去这部分差价,应该说焦炭的原料成本低于现货100—200元的价差。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焦炭价格从当时最高的3000元/吨急速下滑至1250元/吨,国内焦炭企业集体限产、停产,国内焦化行业深陷泥潭。时至今日,国内焦炭价格也未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2009年,我国A股市场5家焦炭上市公司中有4家出现亏损。从近两年焦化企业的盈利来看,去年焦化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今年焦化企业盈利状况有所好转,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今年上半年,上游炼焦煤价格大幅上扬。另外,下游钢铁行业受制于高企的铁矿石价格,现已进入微利时代,材料成本控制更趋严格,焦炭价格受到明显压制。

三、焦化行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1.焦炭期货上市,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结合经营

2011年4月15日,焦炭期货上市。上市焦炭期货,既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我国煤焦市场体系发展改革的需要。金融危机以来,焦炭价格的急速涨跌让大家意识到焦炭行业与金融系统的紧密联系。此时推出焦炭期货,为业内企业提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结合经营的手段,对于改善焦炭行业经营方式,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期货市场的价格平缓功能有助于保持产业投资者信心,改善投资环境,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帮助焦炭企业“御冬”,同时实现煤、焦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受“十二五”保障房建设推动,焦炭需求稳步增长

自1998年房地产改革以来,房地产业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快速上涨的房价也令民众苦不堪言。为实现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前夕向民众承诺,今后5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并将在“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4.8万亿元进一步保证保障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在2011年、2012年间集中释放,大量增加的钢材需求将进一步刺激焦炭需求。此外,“十二五”期间西部开发及联通各个城市间快速轨道建设带来的钢材需求以及水利工程等其他基础建设对于钢材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刺激焦炭需求。

3.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

我国焦化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尤其相当一批独立的焦化企业产业链尚未实现延伸目标,市场竞争力不强。近几年,针对淘汰“二高一低”行业的措施不断出台,“十二五”期间焦化行业整合力度更是空前,行业集中度将得到大幅提升。工信部下达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焦炭要求减少1870万吨,远大于生铁减少2653万吨对焦炭的需求减少量。以国内最大的产焦地山西为例,根据山西焦化(600740)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通过兼并重组,到2011年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存150户摆布,总产能控制在1.4亿吨,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要达到90万吨以上,其中兼并重组主体60户摆布。到2015年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存60户摆布(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城市气源、热源企业除外),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产能控制在1.2亿吨,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要达到每年200万吨以上。这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打造煤—焦(化)—钢等上下游行业合作共赢的坚实产业链,促进增强焦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焦化行业的过剩局面。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焦化行业需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努力推进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进步,并积极运用焦炭期货为企业规避风险,努力促进行业平稳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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