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上市将为产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2011-04-13 09:22 来源: 我的钢铁网

据经济日报报道: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的获批上市引发了市场各方的热烈响应,产业界人士认为焦炭上市后将给焦炭及钢铁产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及增强市场话语权。

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介绍,我国焦化行业极易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或下游用户行业市场波动所影响,长期来市场价格波动大,焦炭企业生产经营难以稳定。例如,2007年底时,山西等一些地区焦炭价格为1500元/吨左右,而2008年夏秋季最高时达3200元/吨,2008年末时最低降到1300元/吨……因此,商品焦炭生产企业现货市场规避风险的需求十分强烈,焦炭期货的上市,将为上游的炼焦煤生产企业、中间的焦炭生产企业、下游的钢铁企业等用户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将有利于焦炭市场的规范健康平稳发展。

此外,黄金干认为,从大商所的焦炭期货制度设计上看,为实体经济、焦炭与钢铁行业服务的思路非常明确,这种设计对于现货行业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实现企业稳健经营提供了基础。

创新交割制度保障交割顺畅严格防范风险

焦炭是煤化工期货品种,在实物交割上与大商所现有期货品种有所不同。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焦炭现货点对点流通、地点分散、到货后再进行质量检验及其易吸水、重量变化大的流通特点及产品特性,大商所在焦炭期货交割制度及流程优化过程中,采用了厂库交割和仓库交割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创新探索出一条既符合焦炭现货市场实际,又能满足期货交割的高度质量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的交割模式。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交割单位上,焦炭期货最小交割单位为1000吨,相当于10手持仓,这意味着焦炭最小注册仓单数也是1000吨。这主要是考虑了焦炭现货贸易习惯。焦炭作为大宗散装商品,其生产、消费和流通规模大致遵循1000吨的整数倍,仓库一般不会为少量的焦炭安排存储空间,少于500吨的焦炭很难入库。为避免出现10手以下零散持仓在最后交易日仍被持有,交割细则规定焦炭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

在仓单管理方面,大商所针对焦炭特点进一步优化了焦炭仓单注册和注销环节。在注册仓单的检验环节,交割仓库须向交易所提交由指定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从交易所确定的多家指定质检机构中自主选择,委托其出具质检报告,与货主协商具体的检验费用。由于焦炭在多个指标上有质量升贴水,为了把握入库焦炭的质量,减少质量争议,交易所可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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